中國信託銀行文山分行
銀行帳號:300540184364
戶名: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
1.如需開立收據,轉帳成功後,請於上班時間8:00~17:00之間,打電話(02)-2930-9628 告知捐款帳號後5碼及捐款人資料。
2.捐款人需負擔手續費:親自至銀行電匯的手續費每筆30元;非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以ATM轉帳,則需支付跨行手續費 15 元。
3.福興宮無須負擔手續費。
居住於興福里、興得里、興家里、興安里、興豐里、興邦里、興旺里、興泰里、興業里、興光里或興昌里之弱勢家庭,若經濟拮据或家中突遭變故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福興宮申請家庭濟助金。
一、主旨:
為建立扶弱濟貧之風氣,以符本宮增進社會福利宗旨,特訂定此法。
二、依據:
依本宮管理組織章程第二條辦理。
三、對象:
設籍或實住於處於興福里、興得里、興家里、興安里、興豐里、興邦里、興旺里、興泰里、興業里、興光里、興昌里等共11個里之里民,由本宮提供名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
四、申請條件:
1.須台北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含領有殘障手冊)。
2.家中突遭變故者。
五、申請期限:自當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六、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下列兩項文件申請人應擇一提供:
(1)中低收入戶卡或殘障手冊影本。
(2)里長開立之家庭突遭變故或清寒之證明。
七、審核程序:
1.請各裡辦公處協助審查、 審核會議需由9名以上鄰長組成審核委員會審核,審核通過後送達本宮。
2.本宮管理委員會組成審核小組並由管理委員林鈺祥先生擔任召集人主持審核工作。
八、發放程序:
經審核小組審定後,由本宮另訂時間通知其本人親領或再請里長通知各受領人前來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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