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為鼓勵鄰近社區弱勢家庭學生努力向學,並減輕家長的學雜費負擔,開放2所國中(興福、萬芳)4所國小(興隆、興德、興華、辛亥)的學生,每年申請一次獎學金。

 

第一條(實施目的)

為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及協助優秀學生免於家境清寒或有變故而失學,能在本廟關懷扶助下繼續求學,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頒贈對象及金額)

【一】對象:設籍本區並就讀本廟鄰近之興隆、興德、辛亥、興華國小以及興福國中、萬芳國中、等六校之家境困難成績優異學生。

【二】金額:獎助學金每名新臺幣5000元【獎學金含獎狀乙紙】

 

第三條(申請人資格及人數)

【一】獎學金:應屆畢業班品行及學業最優學生,名額依各校應屆畢業班級數核發。

【二】助學金:各年級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家庭突遭變故或因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使經濟頓失依靠著,名額依本廟核訂頒發。

 

第四條(申請期限)

本獎學金每學年辦理一次,申請期限自每年五月起,本助學金每學年辦理一次,申請期限自每年12月起辦理。

 

第五條(申請文件)

  • 【一】每名填寫申請書一份。

【二】申請助學金者應提供中低收入戶手冊,家庭變故者須有相關證件或由里辦公處開具證明。

 

第六條(審核程序)

  • 【一】請各班導師主動推薦,經學校初審後彙送本廟。
  • 【二】本宮管委會組成審查小組,由主任委員召集並指派召集人及適當人選進行初審,再由主任委員核定之。

 

第七條(頒贈場所)

獎學金於畢業典禮中頒發,校方請事前知會,由本宮派員親自頒贈,助學金則由受獎各校校長轉

 家庭濟助金申請

居住於興福里、興得里、興家里、興安里、興豐里、興邦里、興旺里、興泰里、興業里、興光里或興昌里之弱勢家庭,若經濟拮据或家中突遭變故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福興宮申請家庭濟助金。

 

一、主旨:

為建立扶弱濟貧之風氣,以符本宮增進社會福利宗旨,特訂定此法。

 

二、依據:

依本宮管理組織章程第二條辦理。

 

三、對象:

設籍或實住於處於興福里、興得里、興家里、興安里、興豐里、興邦里、興旺里、興泰里、興業里、興光里、興昌里等共11個里之里民,由本宮提供名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

 

四、申請條件:

1.須台北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含領有殘障手冊)

2.家中突遭變故者。

 

五、申請期限:自當年    日至    日止。

 

六、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下列兩項文件申請人應擇一提供:

(1)中低收入戶卡或殘障手冊影本。

(2)里長開立之家庭突遭變故或清寒之證明。

 

七、審核程序:

1.請各裡辦公處協助審查、 審核會議需由9名以上鄰長組成審核委員會審核,審核通過後送達本宮。

2.本宮管理委員會組成審核小組並由管理委員林鈺祥先生擔任召集人主持審核工作。

 

八、發放程序:

經審核小組審定後,由本宮另訂時間通知其本人親領或再請里長通知各受領人前來領取。

申請表

  急 難 濟 助

 

福興宮為擴大幫助更多弱勢家庭,針對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就學、醫療等陷入困境之家庭予以紓困濟助。福興宮急難濟助對象:本辦法濟助對象,以設籍或實際居住於文山區四十三個里之里民,及臺北市文山區公立中小學之學生為主。

急難濟助辦法

個案轉介申請表 (里民)

個案轉介申請表 (學校)

景美十五份福興宮

地址:台北市文山區福興路5號

電話:02-2930-9628

© 2019 景美十五份福興宮.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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